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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6浏览次数:54

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皖教人[2010]12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1]8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1年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及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条件

2011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按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文件执行。

二、坚持职称评审导向

坚持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以师德、学识、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既重教学又重科研,既重数量更重质量,既重学识更重师德,坚持标准条件,认真评议推荐,做到好中选优,优先推荐师德高尚、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教学、科研一线业务骨干参加评审。

三、代表作鉴定工作

1、申报教授的人员须提供3篇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的代表作,申报副教授的人员须提供2篇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的代表作,以上代表作均系独撰或第一作者。破格(以论文为破格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多送审1篇论文。

2、代表作送同层次高校鉴定,代表作鉴定每年送审一次,不重复送审,鉴定结果有效期两年。

3、申报人员须将代表作中所有能反映个人信息的地方全部覆盖,用A4纸复印(包括正文、封面、目录、版权页)一式三份并装订后,与《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一起递交人事处。

4、申报人员填写《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时,表中“送审单位” “姓名”和“送审编号”不需填写。

5、鉴定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其中申报正高级职务的鉴定结论须在两个“达到”、一个“基本达到”以上;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须在一个“达到”、两个“基本达到”以上,原则上对于鉴定结论出现“尚未达到”的实行“一票否决”。

6、时间安排:6月16日6月22日将送审材料递交人事处,逾期不再补送。

四、教育教学考核工作

1、教务处抽查申报人员某一学期某一课程的完整教案,并组织两名同行专家(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予以评价。

2、教务处会同相关系部组织同行专家(5人,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对申报人员进行现场听课,填写《铜陵学院听课质量记录表》,《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并形成课堂教学综合评价意见。

3、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量。须制定学校统一的教学工作量测算标准、测算方法,进行具体测算,并负责审核。

4、教务处审核申报人员参与教学团队建设的材料、申报教授职务者的指导青年教师材料。提供申报人员经过验证的《铜陵学院高教系列任职资格教学情况评定表》、《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5、教务处验证申报人员所承担的教研项目情况。

6、教务处验证要求申报人员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情况。

7、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五、科研验证工作

1、科研处验证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原件,填写《铜陵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科研成果验证表》,并出具验证报告。

2、科研处验证申报人员所承担的科研任务的项目书及项目批文。

3、科研处审核申报人员参与科研团队建设的材料、申报教授职务者的学术讲座材料。

4、科研处组织破格申报人员的论文和水平答辩及答辩记录的整理工作。

六、推荐工作程序

1、明确岗位职数。我院目前经过核准的教师岗位总量为510人,其中,被核准的教授岗位职数45个,已聘23人,岗位空缺21个。被核准的副教授岗位职数148个,已聘150人,无空缺岗位。根据皖教秘人〔2011〕81号文件精神,“各高校要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规定的结构比例,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 ,“严禁超岗位职数、混岗推荐、评审和聘任”。鉴于我院已无副教授的空缺岗位,今年待请示省教育厅同意后,我院将对副教授实行差额申报。届时学院学术委员会将根据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情况,教学科研成果的综合水平,择优推荐。

2、教师根据本人综合条件,决定是否申报相应职称。

3、各相关系部初审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并公示3天,在结合申报人员的师德、学识、能力、业绩、贡献等综合水平的基础上,形成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并将公示结果及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后递交人事处。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向学校推荐。

4、教务处、科研处负责审查申报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果。

5、人事处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推荐。申报人获得的赞成票达到或超过到会专家2/3的,方可推荐。

6、人事处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材料,年度考核材料(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及聘任材料(教师职务聘任证书),并对材料进行整理、公示(在校内和校园网公示7天)。

7、学院院长办公会议根据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结果和拟聘岗位职数、公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将申报人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七、明确几个具体问题

1、专职辅导员的职称问题根据教育部及安徽省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关于论文过渡问题。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文件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中的一类和二类论文。

3、关于论文检索问题。为增强论文检索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所有参评一二类论文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目前我省仅有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该检索系统检索到的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4、关于SCI、EI收录问题。SCI、EI论文收录,是指发表的论文被收录到SCI(SCI-E)和EI中,以检索证明为准。其中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

5、关于任职时间的计算和取得奖励的时限。申报人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取得各种业绩、获得各种奖励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交取得业绩、获得奖励的正式文件或证书。

6、破格申报及学校专题报告推荐者,还须到省高评会参加现场水平答辩。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破格或专题报告申报的理由、教学业绩、实际水平和实际贡献等以强补弱的依据,时间不超过15分钟。未按照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7、根据皖教秘人〔2011〕81号文件精神,“广大教师要树立正确的参评理念,将功夫用在教学科研等平时工作上;要理解职称评审是综合水平评审,达到资格条件并不代表就一定能够通过;要正确对待评审结果,‘胜不骄,败不馁’。”

八、时间安排

1、6月16日6月22日,文件的学习宣传与代表作材料的整理阶段。

2、6月27日前完成代表作送审工作。

3、6月28日之前,申报人员个人申请并签订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所在部门签署相关意见(请至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相关表格)。

4、6月28日- 7月5日,教务处会同各系部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教学方面的考核,对申报人员的教研项目进行验证。

5、6月28日- 7月5日,科研处组织对破格申报人员的论文及水平答辩,对申报人员的论文、论著及科研项目进行验证 。

6、7月5日- 8日,申报人所在系部审核其提交的原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公示3天。

7、7月11日-20日,经基层公示无异议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至人事处补办相关材料(聘任证书、职称证书、年度考核证书等)、并将最终整理的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所在系部将公示情况和系部推荐意见一并递交人事处。人事处汇总、整理申报材料。

8、7月13日,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公开述职、评议与推荐。

9、7月14日-20日,对学术委员会拟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

10、7月21日-22日,院长办公会议根据学术委员会评审结果、拟聘岗位职数、公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上报人选。

11、7月26日,向省教育厅上报材料。

九、报送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32份)。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

4、证书类:学历学位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表)、科研成果证书、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教学类:原始备课笔记及评价意见、公开课教案及评价、教学情况评定表、听课质量记录表、教学质量评估表、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任现职以来的相关的教学考核材料、教研项目书及批文等。

6、科研类: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含版权页),破格人员答辩记录及结论,科研项目书及批文,科研成果验证表等。其中,一类、二类论文的检索工作由个人承担,费用自理。

7、其它类: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鉴定意见、申报教授职务者的学术讲座及指导青年教师材料、申报人员参与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的材料、述职报告及评议意见的复印件等。

8、材料袋正面请贴上封面目录,底部贴上标签注明“所在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及代码”。

9、所有复印及打印材料装订成册并标明页码(评审表及简明情况表除外),并做封面目录。

注:有关表格请在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