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和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研究,现就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和作息时间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庆、中秋节放假安排
1.中秋节放假安排:
2.国庆节放假安排:
新生
二、关于作息时间调整
自
1.教学作息时间:
上午:7:50――8:00 课前预备
8:00――8:45 第一节课
8:55――9:40 第二节课
9:40――10:00 课间休息
10:00――10:45 第三节课
10:55――11:40 第四节课
下午:13:50――14:00 课前预备
14:00――14:45 第五节课
14:55――15:40 第六节课
15:50――16:35 第七节课
晚 自 习:19:00――21:00
教室熄灯:22:00
2.坐班人员作息时间:
上午作息时间为:8:00――11:20;下午作息时间为:14:00――17:20。
三、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认真落实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把安全稳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系、各有关部门在中秋节、国庆节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留校学生,特别是新生的假日活动安排,要注意掌握假期离校学生去向,及时督促学生按期返校。假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严禁组织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后勤、保卫等部门要在国庆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总务处要进一步加强楼宇、学生宿舍的值班管理。保卫处要进一步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的治安巡逻。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时间相近,调整合并休假时间较长,各系、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本系、本单位的值班工作。国庆节期间各系每天应确保有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假期。
值班电话:
院保卫处:2835590(老区) 5881021(新区)
院办公室:5881008 5881000 5881011 5881066
院长办公室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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