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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8浏览次数:14

紧急通知

到目前为止,我系还无人申报2010年度铜陵学院科研先进个人,有意者请赶快申报,本周五(5月21日)截止。

附件:《铜陵学院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

铜陵学院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

为了进一步调动我院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多出成果、出高质量成果,学院决定开展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范围

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参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积极进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三)热爱科研工作,富有创新意识,主动承担科研任务,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近一年内科研业绩(指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成果推广等方面)显著。

(四)近两年考核为合格以上。

(五)除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如下条件之一(以上一年度为准):

1.发表三类论文2篇,或二类论文1篇;

2.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5万字以上),或主编、副主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

3.主持四类以上纵向课题1项(以结题证书时间为准);

4.获二类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奖1项(前3名),或获得三类科研成果奖励1项(前1名)(以批准文件或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5.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自然类1万以上,社科类0.5万以上(以经费到账时间为准);

6.获得授权的专利:发明专利(前3名)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前1名)1项,或外观专利(前1名)1项(以授权证书为准)。

三、评选名额

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在4月份进行。各单位(机关以总支为单位)严格按条件推选候选人,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总人数的5%,其中45周岁以下的人员不低于50%。评奖名额不超过推荐人数的2/3。

四、奖励办法

对被评为科研先进个人的教职工,给予全院发文表彰,授予“铜陵学院科研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学院颁发“铜陵学院科研先进个人”证书,奖金每人200元。

五、评选程序

1.申报与初审。申报者按要求填写《铜陵学院科研先进个人申请表》,报送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复审。各单位将经过初审推荐的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严格按条件复审。

3.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科研处将通过复审的参评材料汇总后,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4.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附则

1.论文、科研成果奖励及课题类别划分依照安徽省教育厅(教人[2009]1号)文件执行,在本院学报发表的论文不作评奖条件。

2.本办法由铜陵学院科研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铜陵学院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性别

职称/职务

出生年月

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学术论文

序号、名称、发表时间、刊物名称、类别

专著、译著、教材

序号、名称、出版时间、字数(万字)、类别、排名

纵向科研项目

序号、名称、完成时间、类别、排名

横向科研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到账时间、到账金额、完成情况、排名

科研奖励

序号、名称、获奖时间、类别、排名

专利情况

序号、名称、授权时间、类别、排名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