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年第一学期补(缓)考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公共课程的补(缓)考定于本学期第三周周六(
具体安排如下:
1、专业课补(缓)考由各系自行安排,请于第三周(
2、公共课补(缓)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定于
3、体育课补考安排:
新区学生请于
4、历届毕业生若参加相关课程补考,可直接到本系提出书面申请。各系将历届毕业生申请公共课补考的名单于
请各系通知本系补(缓)考的学生,请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上学期期末考试作弊、无故旷考及无身份证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特 此 通 知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