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更新】2014-2015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9浏览次数:377

 

各位教师:

2014-2015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分两部分:

一、公共课监考

监考时间从76日至78日,具体监考班级、时间、地点见附件。

二、专业课监考

监考时间从72日至710日,具体监考班级、时间、地点见附件。

 

注意事项:

1)    巡视人员:校领导、纪委、校督导组及各二级学院领导。

2)    监考教师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考务组领取试卷(考务组:本部综合楼一楼教师休息室;新区教学C楼101和新区教学E楼1楼考务组)

3)    期末考试以一人一桌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考试一律要求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参加,没有证件的学生请辅导员亲自确认其身份方能参加考试。

4)    监考人员发现舞弊倾象应及时提出口头警告或加以制止,有作弊行为者当场宣布停考或收回试卷,并详细记入“监考记录卡”内。该课程以零分计,并及时处理。如有失职,则追究监考人员的责任。

5)    考务人员要严肃认真,坚守岗位。考试结束后要填写好考场记录,做好试卷的密封装订工作。

6)    《大学英语》考试学生自备耳机和2B铅笔,听力播放频道AF位置;

7)    监考老师乘车时间:上午800,返回1050;下午1400,返回16:50 

【附件】     

【6-29】数计学院2014-2015-2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表 .xls

2014-2015-2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安排表(2015年7月6日-8日共六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