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工作安排数据备份
各位教师:
2015-2016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分两部分,请每位教师认真查阅,有关考试安排及监考信息如下:
一、公共课监考
监考时间从1月13日至1月15日,具体监考班级、时间、地点见附件。
二、专业课监考
监考时间从1月9日至1月12日,具体监考班级、时间、地点见附件。
注意事项:
1) 学校设巡视组,了解各考场的考纪和负责处理违纪事件;巡视人员:校领导、纪委、督导组及各院领导。
2) 监考教师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考务组领取试卷(考务组:本部综合楼一楼教师休息室;新区教学C楼101和新区教学E楼1楼考务组);
3) 监考人员发现舞弊倾象应及时提出口头警告或加以制止,有作弊行为者当场宣布停考或收回试卷,并详细记入“监考记录卡”内。该课程以零分计,并及时处理。如有失职,则追究监考人员的责任;
4) 所有考试一律要求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参加,没有证件的学生请辅导员亲自确认其身份方能参加考试;
5) 考务人员要严肃认真,坚守岗位。考试结束后要填写好考场记录,做好试卷的密封装订工作;
6) 监考公共课的监考老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监考由我院安排;
7) 《大学英语》考试学生自备耳机和2B铅笔,听力播放调频FM82.0;
8) 监考老师乘车时间:上午8:00,返回10:45;下午14:00,返回16:4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