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5浏览次数:199

 

各位教师:

2015-2016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分两部分,请每位教师认真查阅,有关考试安排及监考信息如下:

一、公共课监考

监考时间从113日至115日,具体监考班级、时间、地点见附件。

二、专业课监考

监考时间从19日至112日,具体监考班级、时间、地点见附件。

注意事项:

1)  学校设巡视组,了解各考场的考纪和负责处理违纪事件;巡视人员:校领导、纪委、督导组及各院领导。

2)  监考教师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考务组领取试卷(考务组:本部综合楼一楼教师休息室;新区教学C101和新区教学E1楼考务组);

3)  监考人员发现舞弊倾象应及时提出口头警告或加以制止,有作弊行为者当场宣布停考或收回试卷,并详细记入“监考记录卡”内。该课程以零分计,并及时处理。如有失职,则追究监考人员的责任;

4)  所有考试一律要求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参加,没有证件的学生请辅导员亲自确认其身份方能参加考试;

5)  考务人员要严肃认真,坚守岗位。考试结束后要填写好考场记录,做好试卷的密封装订工作;

6)  监考公共课的监考老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监考由我院安排;

7 《大学英语》考试学生自备耳机和2B铅笔,听力播放调频FM82.0

8)  监考老师乘车时间:上午800,返回1045;下午1400,返回16:45

【附件】     

附件一:2015-2016-1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安排表(2015年1月13日-15日共六场).xls

 附件2:数计学院2015-2016-1专业课期末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