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学科竞赛  竞赛通知

【转载教务处】铜陵学院关于举办第三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浏览次数:734

院教20174

 

各学院(部)、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5207号),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选拔赛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60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互联网+”发展战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我校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引导我校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学生处、实践教学管理处和团委联合主办,由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工作联络处。

大赛组委会由校长倪国爱担任主任,副校长童健担任副主任,各学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委员。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和评审工作。

工作联络处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高天星任联络处主任,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并向安徽省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报告有关学校初赛组织情况。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家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3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家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3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

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家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31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可以申请参赛,成绩参加各组排名,可作为推荐安徽省总决赛项目后备项目

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及申报条件。

六、赛程安排

(一)大赛报名阶段(2017430-81日)

1.各学院进行赛事宣传动员,组织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各学院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初审,推荐参加校园赛,向学校大赛工作联络处报送参赛报名表、参赛项目计划书材料等

3.工作联络处将学校参赛报名情况上报省赛秘书处。

(二)校园赛(201782-821日)

各学院应加强对本学院参赛项目的指导,大赛组委会将在全校范围内定期公布各学院报名参赛情况。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参赛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最终将择优向安徽省总决赛推荐。

(三)安徽省总决赛(2017822-915日)

学校推荐的参赛项目,由安徽省创新创业大赛专家指导委员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队伍进入安徽省总决赛,现场决出金、银、铜奖。

七、经费支持和奖励

1.经费支持

学校举办大赛以及参加全省总决赛所需经费从学校提升计划项目经费中列支。

2.参赛项目奖励

学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等奖项,颁发荣誉证书。通过学校大赛推荐参加省总决赛的学生团队,学校给予主要成员相应创新学分认可,并在评奖评优等工作中给予倾斜。学校根据各学院报名参赛的数量和质量,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组织单位奖。

3.安徽总决赛获奖的奖励

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大赛,投身“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提升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和水平,对在全省总决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依据《铜陵学院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实施办法(修订)》(院办201648号)的规定颁发相应奖金。同时,按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一、二、三等奖,不占学校当年分配名额,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八、评审规则

学校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全国大赛和全省总决赛的评审规则,结合我校的创新创业实际,制定出学校大赛评审规则。全国大赛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查询。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该项赛事是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教学实践活动,各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党政领导要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赛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学习本次大赛相关通知精神,严格遵循参赛条件和要求,总结前两届参赛经验,细化形成工作方案。

2.广泛宣传动员。各学院要切实行动起来,动员一切力量,采取具体措施,通过动员会、推进会、辅导报告、选拔赛、典型案例交流等活动,加强赛事宣传,让广大学生(包括5年以内的毕业生)充分了解活动的目的和要求,促使师生广泛参与。鼓励跨学院、专业、年级组团参赛。各学院要对近5年内毕业生做一次深入的跟踪调查,发掘已创办企业的校友资源,动员他们积极参赛。原则上,各学院报名参赛的项目数量不少于所在学院在校生人数的2%,其中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每个学院分别不低于3项。

3.强化项目指导。各学院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促进师生同创。同时,要协调组织校内外指导团队,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帮助学生提高项目质量。要认真梳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源,原则上,近两年与“互联网+”相关的省级以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参赛。

4.推进教学改革。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以大赛为契机,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进一步促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大赛工作联络处联系。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高天星、程从丰、王丽萍、罗冰

联系电话:5881020588409258842575884365

 

                                    铜陵学院

                                           一七年五月三日